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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義務配偶寬免(將退稅中屬於您的部分分離出來)


若您提交的是夫妻聯合報稅表,且僅您的配偶拖欠稅務局或其他紐約州機構款項,則您可以在退稅中將您的部分分離出來。

如需更多有關申請無義務配偶寬免的資訊,請參閱表 IT-280, 無義務配偶劃分

:表 IT-280 必須連同您原始的報稅表(而非經修訂的報稅表)一起進行提交。您無法使用表 IT-280 來免除對美國國稅局 (IRS) 的法律上可強制執行的債務的責任或免除欠另一州的稅收責任。您必須聯繫 IRS 或其他州來解決您對所主張債務的責任。

其他資源

聯邦表 8379,受害配偶的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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