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付費無線通訊服務商
如果您是後付費無線通訊服務提供者,您必須收取後付費無線通訊附加費並向稅務局提交季度納稅申報表。您必須在提供給客戶的帳單上單獨列出附加費項並將其標記為 public safety communications surcharge。詳情請見下面的部分。
更多信息
附加費是向主要用量在紐約州的無線通訊客戶所使用的無線通訊服務收取的費用。每個在每個月任何一日開通無線通訊裝置都要繳納該費用。無線通訊服務不但要繳納州附加費,還要繳納本地附加費,除非本地未執行收取本地附加費。
後付費無線附加費不適用向以下對象:
- Lifeline 消費者
- 依保險法(Insurance Law)§ 6703 成立的非盈利/災害保險公司
- 紐約州、其代理、機構和政府分支機搆;
- 美國、其機構、部門和下屬政治機構;和
- 聯合國。
作為後付費無線服務提供者,您可保留一部分收款作為行政費。根據您每季度申報所收取的總附加費,可保留的行政費按以下計算得出:
行政費
管轄區 |
行政費計算率 |
紐約州 |
收取的州附加費總額的 1.749% |
本地(郡和紐約市) |
收取的本地附加費總額的 3% |
備註: 如果您未及時申報並全額支付報稅單,您則無權保留管理費。
表格
即使無應付稅項,您必須每個季度使用網上申報報稅表格 WCS-1, Postpaid Wireless Communications Surcharge Return。
遞交表 Form WCS-1 (單 WCS-1)
到期日期
您的報稅表截止日期為報稅期限結束後的下個月第 20 日。如果到期日期為星期六、日或法定假日,申報截止日期則為下一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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