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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分期付款協議 (IPA)

申請分期付款協議 (IPA)

重要資訊:在無帳單的情況下,您無法申請 IPA。

如果相較於郵寄,您想要更快地查看您的帳單(以及任何我們發送給您的通知),請創建一個線上服務帳號並為您的帳號註冊電子郵件提醒。

若您想為申報表上顯示的應付金額申請 IPA,則請查看 If you recently filed a return showing an amount due(若您近期提交了一份顯示到期應付金額的申報表)

在到期日之前全額繳納所有稅款符合您的最佳利益;您將免於額外的罰款和 interest(利息),以及可能的 collection action(催收行動)。然而,若是您無法在 60 日內全額繳納結欠款項,您可以申請分期付款協議 (IPA)。

好處包括:

  • 自動從您的銀行賬戶中扣款,您就永遠也不會忘記付款
  • 選擇既定的付款日期(每月 5 日或 15 日)。
  • 協議期限的靈活性
  • 可以追加付款以降低您所欠的罰款和利息

註:若您可以在 60 天內全額繳納結欠款項,則您無需申請 IPA,但可以 request a one-time extension(申請一次性延期)

如何申請 IPA

申請 IPA 最快捷的方式就是使用您的線上服務帳號。若 IPA 符合以下情況,則您可以在線上申請:

  • 結欠款項為 $20,000 或更少,以及
  • 申請既定按月付款的期限少於 36 個月

如要線上申請:

  1. 準備好您的銀行賬戶和銀行匯款路徑代號
  2. 登錄您的線上服務帳號(若您沒有帳號,您將需要 create an account(創建一個帳號)
  3. 選擇您 帳戶摘要主頁左上角的≡ 服務功能表
  4. 然後選擇 付款、帳單和通知,隨後從下拉式功能表中選擇分期付款協議

申請 IPA

註:如果您需要為超過 $20,000 的結欠申請 IPA,或需要超過 36 個月的既定付款期限,您需要在正常辦公時間撥打 518-457-5434 聯絡我們,與代表進行交談。

我們如何評估您的請求

我們通過 IPA 的決定是基於對以下各方面的徹底檢查:

  • 您的納稅歷史,
  • 您的報稅歷史,
  • 您當前的財務狀況,以及
  • 您遵循所有部門的要求。

在某些情況下,為批准 IPA,我們可能需要提交 tax warrant(追繳欠稅令).

若您不符合 IPA 資格,您仍然可以選擇通過您的線上服務帳戶使用信用卡付款(但需付費)。

在您獲得批准後

一旦您獲得 IPA 批准,則您必須遵循相關 terms and conditions(條款和條件).若您未遵守這些條款,可招致催收行動。

您必須:

  • 將每月的 IPA 付款安排在每月 5 日或 15 日,自動從您的銀行賬戶中扣款,
  • 按時提交所有需要的納稅申報表,並且
  • 即使支付您所有的稅款。
    • 根據付款協議對此稅單重啟催收行動,或
    • 修改或終止本協議。
    • 若您沒有按時繳納新的稅單,您就違反了支付協議。我們會通知您,但是若您未支付新稅單,我們會:

請注意,我們將繼續使用您的州和聯邦退稅和欠您的其他款項進行抵消, 直至您的結欠款項全額繳清。


若您近期提交了一份顯示到期應付金額的申報表

若您在我方無任何未結帳單,在產生帳單之前我們無法訂立 IPA。繼續 make payments(付款),直到您收到帳單。

若您在我方已有未結帳單,則我們可以為您當前的結欠訂立 IPA,並在最近的申報表中提供到期應付額;請在正常辦公時間撥打 518-457-5434 聯絡我們,與代表進行交談。

申請一次性延期

若您可以在 60 天內全額繳納您的結欠款項,則您無需請求 IPA。但是,您可以申請一次性延期來支付您的結欠款項。

  1. 準備好您的納稅人 ID 和帳單或評估編號。(您可以在我們發給您的通知的右上角或您的線上服務帳戶的帳戶摘要主頁上找到您的評估號碼。)
  2. 請隨時致電 518-457-5434 聯絡我們並按照自動提示進行操作。

付款日期和金額由您決定,但您必須在允許的時間內全額支付結欠,以避免潛在的催收行動。參閱 Pay a bill or notice(支付帳單和通知)以獲取更多有關如何付款的資訊。

註:付款可能需要 10 天才能過帳到您的帳戶。您可以使用您的線上服務帳戶或通過電話查看您的帳戶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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