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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 130-F, 纽约州税务审计 — 您的权利和责任


财政税务局(Department of Taxation and Finance)进行审计以核实纳税人是否缴纳了正确金额的税金。 在审计期间,您可能需要向审计员提供为核实您在报税表上报告的信息需要的任何记录。 根据被审计的报税表类型,这可能包括对您的收入、收据、开支、折抵和其他商业记录的审查。

专业审计标准 (Professional audit standards)

审计是由熟悉通用会计程序和审计技术的税务机关审计员按照专业审计标准进行的。

为避免利益冲突,审计员不得与纳税人、纳税人的家属或纳税人的雇员(在进行商业审计时)有任何个人关系。 此外,审计员不得在被审计企业中有任何个人或经济利益。

在整个审计过程中,您有权获得公平、有礼和专业的待遇。 如果在审计期间的任何时候您认为这些标准或您的任何权利受到侵犯,您应该立即联络审计员的主管。

如要报告欺诈性雇员不当行为指控,可拨打电话号码 518-451-1566 联络我们的督察室(Office of Internal Affairs),或者邮寄至:

NYS TAX DEPARTMENT
OFFICE OF INTERNAL AFFAIRS
W A HARRIMAN CAMPUS
ALBANY NY 12227-0811

如果不使用美国邮政,请参阅出版品 55 Designated Private Delivery Services(指定私人递送服务)

消灭时效法规 (Statute of limitations)

New York State Tax Law(纽约州税法)通常对税务审计设定三年的消灭时效法规,超过这个时限,税务机关不可在没有您的书面同意书之下进行审计。 然而,消灭时效法规不适用于您未能报税、未能报告联邦变化或申报虚假或欺诈性的报税表以逃避纳税的任何时期。 如需更多信息,可进入我们的网站(请参阅 Need help?(需要帮助?))。

隐私和保密 (Privacy and confidentiality)

您有权获知我们为什么要求提供某些信息、我们将如何使用这些信息、以及如果您未能提交信息将会导致的后果。 税法禁止我们向任何未经授权之人披露从退税或进行审计期间获得的信息。 然而,税法确实允许我们在明确的保密和互惠标准内与国税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IRS)和其他政府机构共享您的税务信息。

如需更多信息,请参阅 Privacy and confidentiality (隐私和保密)。

代表 (Representation)

您可在审计过程中随时聘请代表,也可随时暂停会议或面谈以获得代表。 任何代表您的人必须拥有您的适当书面授权(表格 POA-1,Power of Attorney(授权书))才能代表您行事。

税务机关的前雇员不得在其离开税务机关后两年期间在税务机关面前代表纳税人。 (在这两年期间,前雇员可以代表纳税人面对独立的税务上诉部门 (Division of Tax Appeals),但受到一些限制。) 前雇员被永久禁止代表纳税人处理在其受聘期间直接参与的事务。

录音 (Audio recording)

您可以向我们提供事先通知来录制任何面对面访谈的录音。 您必须自费并使用自己的设备进行录音。 我们也有权透过事先通知来为任何面对面访谈录音。

实地审计 (The field audit)

我们通常会提前至少 15 天安排审计,以便您有时间收集所需的记录。 当您选择进行实地审计时,审核员将与您联络以安排初次预约。 您将收到一封确认预约的信函,信中将解释您必须可供审查的账簿和记录。 对于商业审计,大多数预约将在您的业务地点进行。

如果您需要超过 15 天的时间来收集必要的记录,您通常可以请求延长最多 30 天;对于超过 30 天的迟延,您必须提出书面申请,解释您提出该请求的原因。

启动会议 (Opening conference)

在您的初次会议(称为 opening conference(启动会议))中,审计员将

  • 解释审计方法和程序,
  • 描述审计流程,并且
  • 概述您的抗议权利和上诉程序。

在此会议上,您可以询问您可能对您在审计期间的权利和责任有的任何问题。

审计方法 (Audit methods)

进行审计的方法有很多种。 我们可以进行:

  • 详细审计,
  • 涉及测试期限方法的审计,或,
  • 涉及统计抽样方法的审计。

审计员选择的方法取决于很多变量,例如税种、记录的准确性和可用性以及企业的规模和复杂性。

另外,审计范围也可能被扩大,并作为多税审计被完成。

如果初步审计调查结果对另一税种的报告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可能会在审计过程中的任何时候把调查结果转交给其他税务专业机构。 我们可根据个案的事实和情况,将一个税务专业机构的审计调整用作另一个机构税务重新计算的基础。

审计周期和持续时间 (Audit period and duration)

一次审计通常涵盖三年周期,可能需要几天或一年或更长时间才能完成。 持续时间取决于被审计的报税表的复杂程度以及记录的及时可用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审计调查结果 (Audit findings)

如果我们确定没有必要进行更改,我们会向您寄送信函,表明不会对您的报税表、退税请求或文件进行更改。

如果有变更,审计员将提交审计工作文件的复本,并以简单、非技术性的术语解释审计结果以及审计中使用的审计方法和程序。 调查结果可能包括:

  • 对记录做法的建议修改,以纠正审计期间发现的会计错误,
  • 解释在出现错误的方面适用的税法解释,
  • 应缴附加税通知,或
  • 应得退税通知。

我们会给您一段合理的时间来审查审计结果。 然后,审计员将分析您提交的任何其他信息,并酌情修改并重新提交工作文件。

如果审计结果为退税,审计员将提供任何您可能需要的援助。

如果您同意 (If you agree)

如果您同意审计结果,我们会要求您签署该建议书,并将其连同全额付款一起交还给审计员。

如果您欠款但无法立即全额缴纳,则您可能有资格获得分期付款协议,该协议允许您在一段时间内分摊您的付款。 但是,未付余额将继续累计利息(可能还有罚金)。

如果您不同意 (If you disagree)

如果您不同意审计结果,请在建议书中表明您的不同意见并将其交还给审计员。

如有必要,您可以要求与审计员的主管进行其他会议。

如果您仍然不同意审计结果,我们会向您寄送关于应缴税金的 Notice of Determination(决定通知)或 Notice of Deficiency(补税通知)。 此时,您可以透过调解调停服务处(Bureau of Conciliation and Mediation Services)或透过税务上诉部门(Division of Tax Appeals)对审计结果提出上诉。 一般来说,您必须在通知签发之日后 90 天内提交上诉。 (请参阅抗议部门通知,见下)。 请参阅您收到的通知了解适用的期限。 即使您之前已向该部门写信反对该建议书中支持的立场,您也必须提交书面上诉。

罚金和利息 (Penalties and interest)

罚金的三个最常见原因是:

  • 迟延申报,
  • 滞纳税金,和
  • 少缴预估税额。

您可以透过按时申报税务报税表并缴纳正确金额的税金来避免罚金和利息

迟延申报和拖欠税金的罚金通常基于逾期未付的税务金额。 但是,即使您未欠缴税金,迟延申报也会被处以多种罚金。

无论您对税款、利息或罚金表示同意还是不同意,利息和罚金都将继续被添加到该金额,直到我们收到全额付款。 如需更多信息,请参阅 Penalties and interest (罚金和利息).

退税申请 (Claims for refund)

大多数纳税人通常认为退税是多缴的预扣税或预估税部分。 然而,在提交原始报税表后,您可能会发现您漏掉了折抵、扣减或免税。 对于某些税,您必须申报修正后的报税表来申请退税。 对于其他税,您必须提交退税申请以及证明错误缴税或多缴税的文件。 如需更多信息,请参阅 Need help?(需要帮助?)

如果我们调整或拒绝您申请的退税,我们会为您寄送书面通知来解释您可能拥有的任何抗议权利。 如果您不同意调整或不同意退税,您可以提交更多信息以证实您的立场。 如果您依然对我们的审查表示不同意,您可向调解调停服务处(Bureau of Conciliation and Mediation Services)或税务上诉部门(Division of Tax Appeals)提出抗议。 (请参阅您有权抗议税务机关采取的行动,见下。) 然而,请注意,如果您收到文件,说明您应向调解调停服务处(Bureau of Conciliation and Mediation Services)或税务上诉部门(Division of Tax Appeals)提出抗议的时间限制,您要求审查的时间不会因进一步通信或联络我们而延长。

如需更多信息,请参阅 Claims for refund (退税申请).

抗议部门通知 (Protest a department notice)

如果您不同意我们采取的行动,您可以向调解调停服务处(Bureau of Conciliation and Mediation Services)提交表格 CMS-1, Request for Conciliation Conference(调解会议申请)获得会议,或向税务上诉部门(Division of Tax Appeals)提交表格 TA-100, Petition(请愿书)获得税务上诉听证会来提出抗议。

必须在税务机关(Tax Department)寄出行动通知之日起一定时间内提交请求或请愿书。 请参阅您收到的通知了解适用的期限。 这些期限是由税法确定的,不得延长。 如果您要邮寄您的请求或请愿书,我们建议您使用保证或挂号邮件。

您可以代表您自己出庭或者您可以让授权代表陈述您的案件以供审查。 授权代表必须有您提供的授权书(表格 POA-1)。

如果您由于以下原因欠缴税金、利息或罚金,您则没有预付税听证会权利:

  • 在报税表上的数学或文书错误,
  • IRS 对您的联邦报税表所做的更改,或
  • 您未能缴纳报税表上所示的全部或部分应缴税务。

调解会议 (Conciliation conference)

调解会议是一种解决抗议问题且不需进行听证会的更快、更便宜的方式。 调解员以非正式形式进行会议,他/她将审查所有提交的证据以确定公平结果。 会议结束后,调解员将以同意书的形式向您寄送拟议的决议。除非您向税务上诉部门提交表格 TA-100 申请,否则该调解令是具有约束力的。请参阅您与该命令一同收到的信息了解适用的期限。

调解会议不适用于对提高债券或其他证券金额有争议的分销商、进口运输商、码头营运商或石油企业。 这些问题仅可由税务上诉部门处理。

如需更多信息,请参阅 Conciliation conference (调解会议)。

税务上诉听证会 (Tax Appeals hearing)

要申请税务上诉听证会,您必须向税务上诉部门提交表格 TA-100。 您必须以书面形式说明您要抗议的税务机关的具体行动。

听证会是在公正的行政法官面前进行的对抗制诉讼程序。 这将被速记记录。 听证会之后,行政法官将签发裁决,对争议事项做出最终决定,除非您或税务机关要求审查税务上诉法庭(Tax Appeals Tribunal)做出的决定。 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法庭将:

  • 审查听证会记录和任何其他口头或书面论据,并且
  • 签发确认、撤销或者修改行政法官裁决的决定,或者
  • 将争议事项发还行政法官作进一步审理。

在时限方面,索取请愿书表格和规则的请求被视为提交了听证会请愿书,也不延长提交请愿书的时限。

法院审查: 如果您不同意税务上诉法庭的裁决,您可以请求法院审查。 申请法院审查具有时间限制(通常在税务上诉法庭透过保证邮件或私人服务向您送达裁决通知时起四个月内)。 对于某些税,在您提出上诉请求法院审查期间,您必须缴纳税金、利息和罚金,或者为这笔金额缴纳保证金,外加法院费用。

小额索偿选择权: 如果争议金额在 Rules of Practice and Procedure of the Tax Appeals Tribunal(税务上诉法庭实践和程序规则)规定的金额限额内,您可以选择在税务上诉部门的小额索偿单位进行您的听证会。 小额索偿听证会将由一位公正的审裁官审理。 审裁官的决定是决定性的,不受税务上诉部门其他单位、税务上诉法庭或州内任何法院的审查。

表格 TA-100Rules of Practice and Procedure of the Tax Appeals Tribunal(税务上诉法庭实践和程序规则)可在税务上诉部门(Division of Tax Appeals)网站 www.dta.ny.gov 上找到。 您也可通过拨打 518-266-3000 提出要求,或者写信给: Division of Tax Appeals, Agency Building 1, Empire State Plaza, Albany NY 12223.

Need help ? (需要帮助吗?)

如需更多信息,请参阅 He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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